繼BUD內地計劃後,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設立了BUD專項基金東盟計劃,目的是協助香港企業在東南亞聯盟(東盟)十國進行市場推廣及品牌宣傳,金額亦與內地計劃看齊。
2020年4月9日起推行優化措施:
2020年1月20日起推行優化措施:
由2020年1月20日起,「東盟計劃」升級為「自貿區計劃」,企業可以透過等額資助方式,就最多20個東盟項目獲得累計400萬元的資助,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0 萬元。
*東盟成員國為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和越南*自貿地區為新西蘭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、智利、澳門、 格魯吉亞和澳洲
1. 申請表格之軟件檔(MS word 格式,中文或英文版本)
2.經申請企業之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之正本1份
3.其他證明文件:
- 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- 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- 申請企業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- 申請企業與東盟國家當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 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
港幣一百萬元正。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,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。
最多20個項目,兩項計劃共同最高累積資助金額為港幣四百萬元正。
方式1-設首期撥款:
方式2 – 不設首期撥款:
每個獲資助項目須於不多於24個月內完成。
本計劃涵蓋三大範疇,包括 (i) 發展品牌;(ii) 升級轉型;以及 (iii) 拓展 營銷。
以下為符合相關範疇的一些例子:
發展品牌
(A) 品牌發展策略和定位 – 企業品牌願景、產品及服務策劃;(B) 品牌建立、設計和傳訊 – 品牌形象及風格發展、品牌重建;(C) 品牌管理 – 品牌評估、品牌保護;(D) 品牌監控 – 品牌產權研究及品牌可持續性調查
升級轉型
(A) 商業模式升級轉型 – 由原設備製造商(OEM)轉化為原設計製造商 (ODM)及/或自有品牌製造商(OBM);(B) 產品創新及重新定位 – 產品策略、新產品開發;(C) 物料管理 – 供應鏈規劃及執行;(D) 技術升級 – 製造技術升級、流程及業務自動化;(E) 管理升級 – 世界級管理系統、業務流程重組、品質改善;(F) 物流管理 – 倉儲管理、車隊管理及分銷管理系統的提升。
拓展營銷
(A) 營銷策略規劃– 營銷策略制定;(B) 營銷業務營運管理 –營運轉型;(C) 營銷渠道管理 – 市場推廣策略及研究、銷售及分銷渠道開發、宣傳 及推廣活動實施;(D) 營銷團隊建立及管理 – 員工發展及績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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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「BUD專項基金」須網上進行 「BUD專項基金